廉租住房申请办理指南
来源: 县政府办 发布日期:2016年06月30日 09:11 浏览次数: 文章字号: [ 大 中 小 ]
项目名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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廉租住房保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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受理机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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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住房保障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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服务对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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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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办理时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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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0个工作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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收费情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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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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设立依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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受理条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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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请人资料齐全并符合要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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材料明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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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家庭成员的户籍证明和身份证(复印件)。
2.民政部门出具的正在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,社区(居委会)或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。
3.由申请人所在单位或户口所在社区(居委会)出具的住房情况证明。有房户应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相应权属凭据;租赁房屋的,应提供租赁合同(备案)和承租房屋产权证明等。
4.其它需要提交的证明材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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办理流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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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申请人向户口所在社区(居委会)提出书面申请。
2.社区(居委会)受理其申请后,对申请家庭的住房、人口、收入状况进行初审并张榜公布,无异议后将公示结果报社区管理局、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再张榜公示,并将公示人的申请材料移交县住房保障部门。
3.县住房保障部门、民政部门对申请家庭的住房、人口、收入等状况进行复核,对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并向社会公开登记结果。
经公示无异议的或者异议不成立的,由县住房保障部门正式列入廉租住房保障对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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表格下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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联系方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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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856--323026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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