玉屏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
关于南环线(南门坡至七里塘)禁止建设的公告
来源: 县政府办 发布日期:2018年04月13日 10:20 浏览次数: 文章字号: [ 大 中 小 ]
为推进我县南环线项目建设,经县人民政府研究,决定即日起启动我县南环线项目涉及区域摸底调查工作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,现就禁止在摸底调查区域抢建抢修等相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摸底调查区域:以规划红线为准,所有建筑物以航拍现状为准,摸底调查区域范围内居民有义务配合做好摸底调查工作。
二、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,在规划红线范围内禁止从事以下活动:
(一)新建、改建、扩建、抢建、续建房屋及房屋附属物;
(二)建立新的房屋租赁关系;
(三)房屋所有权登记和抵押登记;
(四)新增、变更工商、税务登记;
(五)重新对房屋进行装饰装修;
(六)办理改变土地及房屋用途手续;
(七)私下买卖土地、办理土地变更和抵押登记手续;
(八)其它违法用地和违法建筑行为。
对违反上述规定,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自行承担并恢复原貌。
三、对阻碍工作人员执行公务的,公安机关将依法处理,涉嫌犯罪的,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。
四、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应当带头维护南环线建设秩序,凡参与、纵容、包庇抢建抢修行为的,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处理。
五、欢迎广大干部群众监督、检举、揭发南环线摸底调查范围内抢建抢修行为。
举报电话:0856-3221613(县住建局)
特此公告
玉屏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
2018年4月13日